一、全民健康保险计费原则自106年12月计费月份起已公告变更,原「保险对象 |
当月有一家或多家投保与转出纪录,以第一家投保单位计收全月保险费」, |
改为「保险对象(含追溯异动者)以当月最末日在保之投保单位计收全月保险 |
费」,惟依法应办理退保者(死亡、除籍、居留期限届满、失踪满6个月等), |
当月不计收保险费(含当月最末日退保者)。 |
二、本通知系依据本署106年11月2日健保承字第1060030680号令发布之「全民健 |
康保险保险费计收作业要点」办理,详细内容请参阅本署全球资讯网/健保法 |
令/全民健保法相关法规/行政规则第23项(https://goo.gl/qCp5D4)。 |
三、敬请配合自106年12月保险费起,以新规定办理保险费扣缴事宜,或协助转 |
知相关人员配合办理,详细内容及案例说明请参阅「保险费计收作业变更公 |
告」单张(如附档)。 |
四、如有疑问,请电洽本组尾码承办人,本署同仁将竭诚为您服务,「承办人电 |
话查询」连结网址如下,请参考使用。 |
http://www.nhi.gov.tw/OnlineQuery/Insurance_UnitQuery.aspx?menu=19&menu_id=707&webdata_id=4654&WD_ID=707 |
二代健保自102年1月1日起实施,民众自102年度起有新台币5千元(含)以上的股利所得,因公司未给付现金股利、现金股利不足以扣取补充保险费,或因可扣抵税额变动致有需补缴补充保险费者;或是有新台币5千元(含)以上,未满2万元的利息所得,而给付单位未於给付时扣取补充保险费等情形,健保署依据给付单位申报104年的资料,自105年7月起陆续开单通知民众缴纳,另基於简政便民考量,102年及103年应补缴金额未达300元(含),尚未开单部分,将并本年度股利及利息所得补充保险费一并开单。 |
股利及利息所得补充保险费缴款单是按所得人户籍地址或所得人提供的指定地址寄发。同一家户如果有多人须缴纳补充保险费,将会分别收到缴款单。 |
请注意!上述缴款单缴款期限至105年9月30日(得宽限至105年10月15日),请协助转知贵单位所属人员如收到健保署寄发的缴款单,敬请依限尽速缴纳,以免逾期加徵滞纳金。 |
若有疑问另可电洽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谢谢。 |
一、105年1月1日起健保费收缴新措施上路!请速详阅: |
(一)一般保费【投保单位平均眷口数调降】:单位负担之平均眷口数由0.62人降至0.61人。 |
(二)一般保费【费率调降】:费率由4.91%降至4.69%。 |
(三)补充保费【费率调降】:费率由2%降至1.91%。 |
(四)补充保费【扣缴门槛提高】:执行业务收入、利息所得、租金收入、股利所得门槛由5千 |
提高至2万。 |
二、详细资讯请连结本署全球资讯网公告: |
http://www.nhi.gov.tw/Resource/Urgent/1041231.pdf |
三、敬请配合新规定办理保费扣缴事宜,或协助转知相关人员配合办理,相关「全民健 |
康保险保险费负担金额表」连结网址如下,请参考使用。 |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19&menu_id=706&WD_ID=800&webdata_id=3615 |
四、如有任何疑问请洽询联络电话:(03)433-9111分机2029~2041、2045、2049~2062, |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股利所得为何要以「股利总额」为补充保险费扣缴基础? 应该如何扣缴? | |
第40期 (2013/09/24) | |
(一)补充保险费的计费基础都是采用总额的概念,基於与其他所得计费基础一致之 (二)补充保险费是采就源扣缴制度,各公司应於配发股利时,即自股东的股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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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保满意度网路民意调查 | |
第34期 (2013/07/04) | |
健保局将於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全民健保满意度网路民意调查」,请踊跃填
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 |
第33期 (2013/06/12) | |
行政院卫生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险投保金额分级表」,并自102年7月1 一、因应基本工资调整,行政院卫生署於102年6月11日发布令修正「全 二、第1类投保单位所属被保险人之投保金额未达前揭分级表第1级 三、另投保单位给付所属被保险人月薪资所得总额,如未逾19,047元, 四、本次配合前揭分级表修正,投保单位申报被保险人投保金额由 五、修正之「全民健康保险投保金额分级表」及「全民健康保险保险费负 |
珍惜健保资源 你我都有责任 | |
第32期 (2013/05/23) | |
全民健保提供了就医便利与无财务障碍的医疗服务,确实也造成极少数 健保局再次呼吁,有病应立即就医,但更需要有正确的就医方式,尤其有 您若接到健保局寄送的关怀函后有就医问题者(可直接拨打关怀函上联络
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 |
多元健保费缴纳证明申请管道,让民众轻松查询下载 | |
第31期 (2013/05/09) | |
健保局提醒您,在结算申报个人综合所得税时,若选择采用列举扣除额方式,健保费 一、在乡(镇、市、区)公所加保的民众: 二、在公司(行号)加保的民众: 三、在工会(渔会、农会、水利会)加保的民众: 四、倘若您於4月底,尚未收到您的健保费缴纳证明,可於5月报税期间,选择下列 ◎使用自然人凭证,透过各区国税局网站的综所税电子结算申报软体,或健保局全 ◎使用自然人凭证在便利超商之多媒体资讯工作站,列印缴纳证明。(每年1月至3 ◎携带个人身分证正本及健保IC卡,至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徵所、加保的乡(镇、 五、由於财税单位资讯平台已可查调健保费,所以,您若依财税单位资讯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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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基本工资自102年4月1日调整,健保投保金额调整注意事项 | |
第30期 (2013/05/02) | |
一、自102年4月1日起配合基本工资调高为19,047元,健保局将会依现行「全民健康 二、符合下列情况者,健保局将不会迳予调整其102年4月份投保金额: (一)以童工、职业训练机构受训人者、部分工时人员、庇护性就业身心障碍者参 (二)领取薪资在18,780元以下之家庭帮佣或外籍看护工。 (三)投保单位申报童工、职业训练机构受训者、部分工时人员、庇护性就业身心 三、上述调整明细清册,将随102年4月份缴款单於5月25日前寄发,请各投保单位详 四、俟行政院卫生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险投保金额分级表」,健保局将另公布於该
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 |
因应基本工资调整,健保投保金额调整注意事项 | |
第29期 (2013/04/25) | |
基本工资自102年4月1日起调高为19,047元,自是日起,有固定雇主的受雇者,每月薪 一、自102年4月1日起,投保单位申报第1类被保险人 (亦即公务人员、公职人员、 二、健保局迳行调整投保金额之被保险人明细资料,将列印「保险对象承保及减免身 三、俟行政院卫生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险投保金额分级表」,健保局将另公布於 民众如对健保的相关规定有不清楚或疑问,欢迎拨打健保局免付费服务专线0800-030-598查询。 |
单位缴纳补充保险费后,要记得申报明细! | |
第24期 (2013/04/01) | |
二代健保补充保险费於本年1月1日实施,公司、行号、机构等扣费单位 依现行健保法规定,一般民众有领取包括超过4个月投保金额的奖金,及 扣费单位可利用健保局提供的单机版软体,产生明细资料档案,或自行制 1.至健保局全球资讯网(http://www.nhi.gov.tw/ 二代健保/补充保 2.若单位申报之扣费明细资料达60,000笔以上,可采用媒体申报,将扣 3.若扣费义务人无电脑或无法透过上述两种方式申报扣费明细,则可於明 健保局提醒,如果单位缴纳的是该单位每月支付之薪资所得总额与受雇员工 单位如对申报作业及规定不清楚或有疑问,欢迎拨打健保局免付费服务专线
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 |
健保局不会利用电话询问任何有关投保、就医及个人资料 | |
第23期 (2013/03/28) | |
近日有民众反映歹徒以健保局或健保局门诊中心名义,进行电话诈骗。健保局整理歹徒 一、谎称健保局人员以电话通知民众,其健保卡异常可能将无法使用,并请民众 二、诈骗集团成员以电话语音致电民众,谎称民众滥用健保资源,将予锁卡,企 三、以健保局人员电洽民众,谎称民众违规使用健保卡或积欠医疗院所费用,企 四、以健保局人员名义,致电民众要求核对个人资料。 五、冒用健保局同仁姓名及联络电话,致电民众告以其个人资料外泄,遭他人冒 六、操大陆口音人士来电查询民众投保资料,无来电显示且通话品质不良,或来 七、谎称健保局门诊中心人员,致电民众要求核对个人资料。 健保局特别提醒民众,由於健保局是公务机关,如有涉及查询民众个人权益资讯时,均
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 |
医疗品质资讯公开,让全民医疗环境更透明! | |
第22期 (2013/03/21) | |
当大家身体不适需到医院或诊所看病时,常常不知道该去哪家医院诊所比较符合看诊需求 大家若能在就医前多多利用健保局官网公开的医疗品质资讯(「健保资讯公开」专区),就 健保局也担心大家会看不懂公开的医疗品质资讯,网站内容会用比较口语化的说明,让大 另外,为让民众掌握即时性的资讯,健保局会督促医疗院所也应自行公开院所本身相关之 台湾优质的医疗服务是全民所共有,依二代健保法第74条规定,保险人及保险医事服务机
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 |
第20期 (2013/03/07) | |
一、二代健保强调应公开重要事务的资讯,重要会议的实录、医事服务机构的财务、 二、特约医疗院所应设置转诊柜台,提供保险对象适当之转诊就医安排,办理转诊 三、於符合医疗资源缺乏地区条件,可减免20%部分负担;於山地离岛地区就医免 四、向保险对象收取应自付差额之特殊材料费用,收取费用之标准、应公布於保险 五、保险对象因出国或春节连续假日超过七日,於上次给药期间届满前十日内,始 六、病人於治疗其他疾病入住医院期间,於该医院无设置透析治疗服务下,得外出 七、长期服药之慢性病人,有行动不便、已出海,为远洋渔业作业或在国际航线航
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 |
1月补充保险费缴款宽限至3月15日 | |
第19期 (2013/02/28) | |
102年1月的补充保险费缴款期限为102年2月底,宽限至3月15日,请单位预作缴款的准备 依据健保法的规定,各机关(构)、学校、公司、行号及团体等单位在给付6种所得或收入( 因应各单位办理补充保险费扣缴作业,健保局已在全球资讯网(http://www.nhi.gov.tw/
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 |
健保局在春节连续假期期间,服务零距离 | |
第17期 (2013/02/07) | |
102年2月9日至2月17日春节连续假期,民众如有与健保相关资讯查询需求时,健保局除持续 一、智慧型手机及平板电脑之「全民健保行动快易通」App。 二、全球资讯网(www.nhi.gov.tw ) 三、健保局0800-030598专线春节假期服务不打烊
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 |
年关将近,补充保险费之「奬金」常见问题 (2) | |
第16期(2013/01/31) | |
问:「假日轮班津贴」是否应扣补充保险费? 答: 「假日轮班津贴」系依劳工劳务提供之频率与工作时段不同而给予之津贴,为劳务提供所得
问:何谓「可等值兑换现金之礼券」?商品礼券、电影票..等是否包含? 答: 1.依「全民健康保险扣取与缴纳补充保险费扣缴办法」第3条规定,健保法第三十一条第一 2.可等值兑换现金之礼券系指不必消费即可全额兑换现金之礼券,公司以商品礼券、电影票
问:如果调单位、调薪或奖金晋级,有关超过投保金额之4倍奖金之「投保金额」, 答: 以「给付时」当月份之投保金额为基准。 「所属投保单位」如属不同单位,应各自计算。如果在前单位离职时给付,则依离职时「投
问:员工专案奖金於离职次年度才发放,是否属本法第31条第1项第2款规定之非所 答: 不能以此认定。 依「全民健康保险扣取与缴纳补充保险费办法第6条」规定,投保单位给付被保险人奖金时 该笔奖金系因员工在职期间提供劳务之奖金,非第31条第1项第2款规定之非所属投保单位
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 |
研究生领取兼职薪资,应如何扣缴补充保险费? | |
第15期(2013/01/29) | |
1.行政院卫生署102年1月24日卫署健保字第1020061077号函,於国内就读之硕、博士班 2.依扣缴办法第4条第3项第7款及第5条第1项第7款规定,在国内就学且无专职工作之专科 3.按前揭规定,国内公私立大学就读之之硕、博士班研究生且无专职工作者,出具盖有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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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近,补充保险费之「奬金」常见问题 (1) | |
第14期(2013/01/24) | |
问:奖金如何定义? 答: 健保法所规范的奖金范围,不以「奖金」之名称为限。 符合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3类规定应纳入薪资所得项目,且未列入投保金额计
问:公司有时会举办业绩竞赛,销售金额前几名者将由公司招待出国旅游或 答: 不须并入奖金计算。 公司以招待出国旅游或举办餐会等方式奖励员工,由公司支付旅行社或餐厅,非所
问:「红利」要不要收补充保险费? 答: 要扣缴补充保险费。 当红利项目未列入一般保险费时,且属奖励性质,须并入奖金计算并扣缴补充保险
问:全勤奖金是否需扣补充保险费? 答: 须要扣取补充保险费。 全勤奖金(所得税格式代号50),如果未包含在员工的投保金额中,且具奖励性质,则
问:一至六类保险对象中,谁适用扣取年度累计超过投保金额四倍奖金的补充 答: 第一类被保险人。 所属投保单位於每次给付奖金时,均应计算其全年累计给付奖金金额有否超过给付当
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 |
补充保险费实务作业影音档欢迎上线 | |||||||||||||||||||||
第13期(2013/01/17) | |||||||||||||||||||||
二代健保说明会之宣导内容已制成影音档,欢迎上线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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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保险费缴款书列印管道及缴费方式 | ||||||||||||||||||||||||||||||||||||
第12期(2013/01/10) | ||||||||||||||||||||||||||||||||||||
壹、补充保险费缴款书列印管道: 扣费义务人或投保单位就源扣取补充保险费后,可透过下列管道列印具条码缴款书缴纳。 一、网路自行列印或申请邮寄 (一) 扣费义务人或投保单位可连结至健保局网站(http://www.nhi.gov.tw/):首 (二) 倘扣费义务人或投保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透过网路直接列印缴款书,亦可选 1. 可选择【申请邮寄缴款书】,输入相关缴费资料及邮寄地址,健保局分区 2. 可选择【列印】后,将画面缴款书(pdf档)储存於随身碟(USB),携往统一 二、下载补充保险费电子申报系统(单机版软体)自行列印 (一) 扣费义务人或投保单位可连结至健保局网站(http://www.nhi.gov.tw/):首 (二) 倘扣费义务人或投保单位无印表机,无法直接列印缴款书,则可将画面缴款书 三、电话或临柜服务 贰、补充保险费缴纳方式 一、金融机构临柜缴费
说明:经上列金融机构转委托银行、农渔会信用合作社,亦受理代收补充保险费。 二、便利商店临柜缴费 三、自动柜员机缴费 四、网际网路缴费〈需有读卡机设备,且跨行者需自付手续费〉 五、约定委托取款转帐缴纳补充保险费 (一) 请连结至健保局网站(http://www.nhi.gov.tw/):首页 > 二代健保 > 补充保 (二) 投保单位或扣费义务人约定委托取款转帐缴费之存款帐户,以公司、机关、团体 (三) 扣费义务人及投保单位请密切注意约定扣款帐户资料的正确,以及存款余额,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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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位打工族都收「补充保险费」 | |||||||||||||||||||||
第10期(2012/12/27) | |||||||||||||||||||||
Q1.小店铺雇主雇用工读生,每次支付5,000元的薪资,就必须就源扣缴补充保险费吗? 1.全民健康保险扣取及缴纳补充保险费办法第4条第3项第7款规定,在国内就学且无专 2.小店铺雇主雇用之大专以下学生打工,如支付之薪资只要未达18,780元,不需要就 Q2.大专以下学生,利用课余打工,每月薪资15,000元,请问需要被扣补充保险费吗? 1.全民健康保险扣取及缴纳补充保险费办法第4条第3项第7款规定,在国内就学且无专 2.大专以下学生打工,出具盖有注册章之学生证及无专职工作声明书,领取薪资低於
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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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险费费率从5.17%调整为4.91% | |||||||||||||||||||||
第9期 (2012/12/07) | |||||||||||||||||||||
行政院卫生署发布令,全民健康保险费率由5.17%调整为4.91%,并自102年1月1日起实施。
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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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薪资所得」扣取补充保险费之案例说明 | |||||||||||||||||
第8期 (2012/12/13) | |||||||||||||||||
林教授於台湾大学任教,获邀至远见公司演讲,演讲结束后,公司给付演讲酬劳(
陈先生是蓝海公司之董事,赴该公司开会获得车马费5,000元(所得税扣缴凭单格
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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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期(2012/12/06) | |||||||||||||||||||||||||||||||
「全民健保行动快易通」是中央健康保险局开发的一款应用程式, 民众透过本程式就能随时随地掌握健保局的各项资讯喔!
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 |
第6期 (2012/11/30) | |
二代健保补充保险费采就源扣缴,因应扣费义务人办理补充保险费扣缴作业,健保局已在该局 |
请订户留意:
二代健保报你知(速讯)第4期-那些证明文件,可免扣取补充保险费
内容微修,请连结http://www.nhi.gov.tw/Nhi2/Nhi2PapserInfo.aspx?PapersID=5参考
案例一、奖金未超过投保金额4倍
王先生为一般上班族,投保金额31,800元,年终奖金10万元。
说 明:
102年2月15日给付奖金金额10万元,未超过其当月投保金额31,800元之4倍,故不用扣取补充
保费,如下表:
奖金项目 |
给付 |
当月 |
4倍投保 |
发给 |
累计 |
补充 |
补充保 |
---|---|---|---|---|---|---|---|
年终奖金 |
102/2/15 |
31,800 |
127,200 |
100,000 |
100,000 |
0 |
0 |
小计 |
|
|
|
100,000 |
100,000 |
|
0 |
注:1.补充保险费费率以2%计算。
2.补充保险费费基为奖金累计超过当月投保金额4倍部分。
案例二:奖金超过投保金额4倍
陈先生为上班族,投保金额31,800元,年终奖金10万元;红利奖金5万元。
说 明:
102年2月15日给付奖金金额10万元,未超过其当月投保金额31,800元之4倍,故不用扣取补充保费,102年6月15日领取红利奖金5万元,累计奖金超过投保金额4倍为22,800元,应扣取补充保
险费456元,如下表:
奖金 |
发给 |
当月 |
4倍投 |
发给 |
累计 |
补充保 |
补充保 |
---|---|---|---|---|---|---|---|
年终奖金 |
102/2/15 |
31,800 |
127,200 |
100,000 |
100,000 |
0 |
0 |
红利奖金 |
102/6/15 |
31,800 |
127,200 |
50,000 |
150,000 |
22,800 |
456 |
小计 |
|
|
|
|
|
456 |
注:1.补充保险费费率以2%计算。
2.补充保险费费基为奖金累计超过当月投保金额4倍部分。
那些证明文件,可免扣取补充保险费 | |||||||||||||||||||||||||||||
第4期(2012/11/22) | |||||||||||||||||||||||||||||
|
个人补充保险费有上、下限 | ||||||||||||||||||||
第3期(2012/11/15) | ||||||||||||||||||||
注: 1.个人补充保险费的计费所得(收入)达下限时,以全额计算补充保险费;逾上限时,则以上限金 2.扣费义务人得先就单次给付金额达2万元的利息所得扣取补充保险费;至单次给付金额达5,000 |
补充保险费采「就源扣缴」方式缴交 | |
第2期(2012/11/08) | |
二代健保实施后,保险费的计收分为「一般保险费」及「补充保险费」二种。为了减少对民众 若民众有高额奖金、执行业务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及兼职所得等计收补充保 ●民众: ●雇主: |
二代健保即将开跑 | |
第0期(2012/10/25) | |
●「二代健保报你知」创刊罗! ●「二代健保报你知」抢先报 |
二代健保补充保险费简介
行政院卫生署中央健康保险局101.10.9
一、 为稳固健保财源使健保永续经营,以确保国人健
保就医权,立法院审议通过的二代健保法,业经
总统100年1月26日公布,目前二代健保实施日期
将依行政院核定为准。未来二代健保实施后,民
众及投保单位除负担现有保险费外,雇主有1项
及民众有6项特定所得(或收入)者应计收补充保
险费,说明如下:
(一)单位(即雇主)每月所支付薪资所得总额(所得税
格式代号50)与其受雇者每月投保金额总额间
的差额,应按费率2%自行计算补充保险费后
,缴纳给健保局。
(二)单位如有给付民众下列6项所得(或收入)时,
即为补充保险费的扣费义务人,应於给付时
按补充保险费率2%扣取补充保险费,汇缴
健保局。
项 目 |
说 明 |
所得税代号 |
全年累计超过投保金额4倍部分的奖金 |
给付所属被保险人的薪资所 |
50 |
兼职薪资所得 |
给付兼职人员(指非在本单 |
50 |
执行业务收入 |
给付民众的执行业务收入 |
9A 9B |
股利所得 |
公司给付股东的股利总额 |
54 |
利息所得 |
给付民众公债、公司债、 |
5A、5B、5C、52 |
租金收入 |
给付民众的租金(未扣除 |
51 |
注1:前列6项所得或收入在单次给付达5,000元(暂定)时,全额计收补
充保险费。但单次给付金额超过新台币1,000万元以上,则以
1,000万元计算。
注2:所得给付时,民众如有下列证明文件,即可免扣取补充保险费:
免扣取对象 |
免扣费项目 |
证明文件 |
无投保资格者 |
6项所得(或收入) 皆免扣取 |
无投保资格者:主 |
低收入户成员 |
乡(镇、市、区)公 |
|
无一定雇主或自营作业而参加职业工会者、参加海员总工会或船长公会为会员之外雇船员 |
薪资所得 |
在职业工会投保的 |
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自行执业者(以执行业务所得为投保金额) |
执行业务收入 |
投保单位出具证明 |
自营作业而参加职业工会者(以执行业务所得为投保金额) |
在职业工会投保的 |
二、 健保局目前正积极规划二代健保补充保险费收缴相关
作业,且陆续办理各项宣导,敬请密切关注相关讯息
,并配合后续作业。如有疑问请至健保局网
站(http://www.nhi.gov.tw/)查询或请迳洽健保局免费
谘询服务电话0800030598或健保局各分区业务组(联
络电话如下),俾提供适切的协助。
台北业务组(02)21912006 |
南区业务组(06)2245678 |
北区业务组(03)4339111 |
高屏业务组(07)3233123 |
中区业务组(04)22583988 |
东区业务组(03)8332111 |